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,買方與賣方的價格肯定是對立的,買方想買便宜、屋主想賣高價,夾在中間的房仲,這時候不管是幫屋主拉價還是買方議價,面臨的是二邊不討好的事,稍有不慎都有可能破局不歡而散,甚至對仲介頗多怨言。
這個案件,買方最開始出價與屋主委託價格差了900萬,為什麼出那麼低?原因歸納2點,第一是行情認知,第二不外乎是想撿便宜,期間與雙方不斷溝通協調,最後在一個仍有差距但是有機會成交的時間點,收斡並且往見面談鋪陳,在之前的溝通協調中,發現二邊客戶都是重視教育的家長,所以在見面談的過程中也是相當愉快,聊了2個多小時的家庭、教育理念,最後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中止並且開始談房屋,經過了買賣雙方多次協調,最後終於買方出到了一個臨介點的價格,只是這價格和屋主原本預期的,真的差距很大,屋主非常掙扎,但一來她的確很喜歡這個買方,再來她對我們在銷售期間的服務非常滿意,她最終希望能給她一個晚上的時間和家人溝通,雖然未能簽約賀成交,但也幫雙方達到共識。幾天過後,屋主以差距200多萬的價格在他店成交,我們不驚訝,因為屋主確實在見面談的時候提過另一組客戶的存在,但是對於這組客人對方一直讓屋主無法有安全感,所以她才會再拜託多給她幾天,我們如果是像有些同業的做法,當場逼他成交,或許這案件也會成,但是我們沒有,最後雖然案件被同業成交,但其實結果對這位屋主是有利的,多出了200多萬,雖然我們沒有好的醫療設備(買方價格),但我還是覺得這是一個成功的手術。
屋主今天送了一盒水果請我們轉給這個無緣的買方,然後說,日後希望讓姐姐(屋主女兒)對弟弟(買方兒子)有學習上的引導交流,也非常樂意安排讓他們碰面聊聊,希望可以幫助弟弟在這條往醫師的路上更明確自己的目標、更有自發的力量往前進。